GSO發布申請G-mark證書的最新要求
GCC(Gulf Cooperation Council,海灣阿拉伯國家合作委員會)于1981年5月25日在阿聯酋阿布扎比成立。其成員國7個,包括:沙特阿拉伯、科威特、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卡塔爾、阿曼蘇丹王國、巴林王國、也門。根據GCC標準組織要求,所有受管制的產品必須貼有GCC Conformity Marking標識,才可在GCC成員國流通和交易。GSO于2024年4月3日發布申請GCC證書的最新要求。
一、測試報告接受期限
1. 申請GCC的測試數據完成時間必須在3年之內。
2. GCC證書3年注冊期內,如需要升級證書,即使沒有任何測試,第一份報告的發布日期也需要在3年內。
3. GCC舊證滿3年,如需要續證,第一份報告的發布日期需要在3年內。
過渡期至2024年7月30日,在此日期之后,不符合要求的認證申請將被拒絕。
二、可追溯性要求
1. 生產工廠信息,要求報告與認證申請提供信息需保持一致。
2. 測試報告應包括有效的測試產品的照片,以便認證機構能夠識別所申請的產品(型號),特別是系列型號的識別。
三、產品一致性聲明
1. 報告型號與申請認證型號不一致時,制造商需要簽署產品一致性聲明,說明申請GCC的產品和提供的測試報告中的產品一致性,并由制造商簽字蓋章。
此規則由發布之日起適用。
GSO公告截圖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