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歐盟擬修訂RoHS附件III中關于鎘的豁免條款
2023年10月20日,世貿組織(WTO)發布了G/TBT/N/EU/1022號通報,內容為歐盟委員會提議修訂RoHS指令附件III中關于鎘的豁免,修訂鎘在顯示照明應用中的豁免截止日期以及新增一條用于顯示和投影應用中鎘的限制要求。該通報草案將開展為期60天的公眾咨詢,建議的通過日期為2024年1月,并擬于歐盟官方公報發布后第20天生效。
本次主要修訂內容有:
1. 在指令2011/65/EU的附件III中,原39(a)擬被以下條款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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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 |
豁免內容 |
范圍與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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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a) |
用于顯示照明應用中的下轉換鎘基半導體納米晶體量子點中的硒化鎘(每平方毫米的發光區域的鎘小于0.2μg)。 |
所有類別的失效時間為[本指令發布之日后18個月的日期]。 |
2. 在指令2011/65/EU的附件III中,擬新增如下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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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 |
豁免內容 |
范圍與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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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b) |
直接沉積在LED半導體芯片上用于顯示和投影應用的降頻半導體納米晶體量子點中的鎘(每平方毫米發光LED芯片表面<5μg鎘),每個器件的最大含量為1mg。 |
所有類別于2027年12月31日到期。 |
該豁免條款相關背景:
據悉,半導體納米晶體量子點的應用中,目前照明領域能找到無鎘的替代材料,但在顯示和投影領域依舊沒能找到有效的替代方式,故此次提議修訂的內容中只是取消了照明應用中的豁免延期,對顯示領域和投影領域給予了新的延期。
關于RoHS指令豁免條款:
豁免條款到期前,企業或行業組織可向歐盟委員會申請延長豁免有效期(提前18個月),歐盟委員會將對收到的延期申請進行評估,并決定是否對豁免條款進行延期或修訂。
關于RoHS指令豁免條款的有效期:
- 若無相關方提出延期申請,則該條款到期自動失效;有企業或行業組織提出延期申請,在官方評估期內該條款仍然有效;
- 若批準延期,則官方會給出新的有效期;
- 若豁免條款延期申請被駁回或豁免條款被撤銷,該條款將自決定之日起12至18個月失效。
G/TBT/N/EU/1022號通報原文鏈接:Searchnotifications-ePingSPS&TBTplatform(wto.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