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注意了!新系統正式啟用!職業病危害項目該如何申報?
2019年7月8日新版“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系統”正式上線試運行,并于2019年8月22日0時起正式啟用新版“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系統”(網址:www.zybwhsb.com),原“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申報與備案系統”將于2019年8月31日24時停止使用。
一、用人單位為什么要落實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4號(2018))第十六條規定:國家建立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制度。用人單位工作場所存在職業病目錄所列職業病的危害因素的,應當及時、如實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申報危害項目,接受監督。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調整并公布。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二、不落實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的用人單位將面臨什么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4號(2018))第七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向衛生行政部門申報產生職業病危害的項目的,由衛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三、落實職業病危害因素申報的準備工作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定期對工作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如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職業病危害因素現狀評價,對于建設項目應進行職業衛生“三同時”(職業病危害預評價、防護設施設計專篇編制、控制效果評價)。
四、用人單位申報流程
l 申報流程示意圖:
l 新版系統界面:
l 申報回執樣式:
l 注意事項:
1. 原申報單位需要在新系統中重新注冊,輸入原來老申報系統的賬號,點擊“匹配”,可匹配出老系統賬號對應的單位名稱。
2. 如果登錄賬號是匹配到的老申報系統的檔案信息,則不管之前有無申報記錄,登錄后,申報類型只能為:變更申報、年度更新;
3. 原申報單位在更新申報內容時,需要及時對缺失信息和變化信息進行補充和更新。
五、沃特真誠為您服務
沃特(WALTEK)實驗室擁有一整套先進的現代化分析儀器,以及一批經驗豐富的職業衛生專家,具備國家授予的相關資質,可為客戶提供一站式職業衛生技術服務:
ü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職業病危害預評價、防護設施設計專篇編制、控制效果評價);
ü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評價及現狀評價;
ü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基礎建設幫扶、培訓;
ü職業健康體檢(咨詢服務);
ü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系統的申報培訓與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