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將生效!歐盟POPs法規更新PFOA相關豁免條款
2021年2月2日,歐盟官方公報在其官網發布修訂法規(EU) 2021/115,對POPs法規(EU) 2019/1021附件中的全氟辛酸(perfluorooctanoic acid,PFOA)相關豁免條款進行更新。本更新自歐盟官方公報上發布之日起20天內生效;并全部直接適用于所有歐盟成員國。
在(EU)2019/1021附件I的A部分中,表中全氟辛酸(PFOA),其鹽和PFOA相關豁免條款更新如下:
更新第3點條款
3. 就本條目而言,第4(1)條第(b)點應適用于(EC)No 1907/2006法規第3條第15(c)點所指的用作運輸中的可分離中間體的物質,并且滿足該法規第18(4)(a)~(f)條中規定的嚴格控制條件,用于生產全氟碳鏈小于或等于6個原子,PFOA相關物質應等于或低于20 mg/kg(0.002%)(以質量計)。
更新第4點條款
4. 就本條目而言,第4(1)條第(b)點應適用于PFOA及其鹽類濃度等于或低于1 mg/kg(0.0001%)(以質量計),其中它們存在于通過電離輻照或熱降解產生的聚四氟乙烯(PTFE)微粉中,以及存在于含有PTFE微粉的工業和專業用途的混合物和物品中。
新增第10點條款
10. 就本條目而言,第4(1)條第(b)點應適用于除侵入式和植入式器械以外的醫療器械中的PFOA及其鹽類和/或PFOA相關化合物的濃度等于或低于2 mg/kg (0.0002%)(以質量計)。委員會應不遲于2023年2月22日對本豁免再進行審查和評估。
PFOA是一種具有持久性和生物累積性的有毒物質,在2013年被列入限制物質清單(SVHC)。其廣泛運用在含氟聚合物和含氟橡膠類產品中,例如紡織產品和防火海綿的表面活性劑,用以達到防污、防水、防油等作用。
相關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