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韓國多項無線法規更新
韓國無線電管理局(RRA)近期曝光了大量違規通過互認協議流程(MRA)認證的產品,中國381家企業的1700張KC證書被撤銷。該事件引起了中國出口企業對韓國市場準入法規的高度關注。同時期,韓國多部門也更新了多項法規,沃特為您匯總整理如下:
(一)免許可無線電設備:開放6 GHz頻段
2020年10月16日,韓國科學信息技術和未來計劃部發布了對免許可無線電設備的要求(第2008-74號通知)和技術標準的修訂(第2018-4號通知)。修正案旨在通過允許在6GHz頻帶中使用5G技術(WiFi 6E、5G NR-U)來促進5G服務在整個行業的傳播。經該部批準,韓國將成為繼美國在4月份批準后,第二個允許6 GHz頻段進行無授權使用的國家。其主要變化有:
(1)第2020-586號公告更新了免許可無線電設備范圍。
(2)第4(5)條中增加了用于無線接入系統(WAS)的無線設備范圍,包括無線LAN:
● 5925~6425MHz天線電源功率密度或輻射功率低于25mW。
● 5925~7125MHz天線的電源功率密度或輻射功率低于250mW。
(3)第2020-587號公告更新了免許可無線電設備技術標準。
(二)無線電通信設備:實施KSX測試標準
韓國無線電管理局(RRA)實施無線電通信設備的KSX測試標準。
(三)廣播和通信設備:修改合格評定方案
2020年10月20日,韓國無線電管理局(RRA)宣布修訂了廣播和通信設備的合格評定方案(第2020-7號通知)。其主要變化有:
(1) 改善并詳細規定了需要EMC認證的產品清單:
● 刪除了“其他類似產品”項目。
● 只有輸入功率小于10KW的電動機類型需要EMC認證。
● 嵌入在車輛中的IT設備不需要單獨的EMC認證。
● 用于研究的組裝套件不在EMC認證列表中。但需注意必須在用戶手冊中指出該套件未獲得EMC標準的認證。
● 用于太陽能發電的功率轉換器需要EMC認證。
(2) 簡化了射頻批準流程:
● 如果申請人希望在已認證的設備中刪除或更換等效RF(無線射頻)模塊,則無需申請新證書,可以直接變更申請。
(3) 允許使用QR Code標簽:
● 標準標簽或電子標簽可用于設備外,申請人也可以使用QR Code標簽代替。
(4) 將以下電信類產品的認證類型從符合性認證(提交技術資料)更改為符合性注冊(不用提交技術資料):
● Channel Service Units (CSU)
● WAN devices
● Phone switches
● Lightwave terminals (OL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