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TPCH發布了關于PFAS和鄰苯的指南文件
2023年11月,美國包裝有毒物質清算所(TPCH, Toxics in Packaging Clearing House)發布了關于《包裝中的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質(PFAS)及鄰苯二甲酸酯:2021年更新的有毒物質控制法案示范法的更新指導文件》,指南文件為制造商關于PFAS和鄰苯類物質的管控提供了合規思路。
該指南文件主要更新點:
1. 關于PFAS
指南中指出,關于包裝是否含有故意添加的PFAS的最佳信息來源可能是包裝的制造商或供應商。為了確保符合法律規定,我們建議任何購買包裝用于銷售或分銷的人,或任何銷售此類包裝中包含的產品的人,盡快咨詢制造商或供應商,以確認是否存在PFAS的有意添加。為了確定PFAS是否被故意添加,建議有如下3種信息披露方式供選擇:
(1) 要求供應商提供完整的材料信息披露;
(2) 要求供應商披露是否有意添加了PFAS(當無法提供完整的材料信息披露時);
(3) 確認材料是否經過第三方認證。
如供應商無法通過上述方式進行信息披露時,也可以通過測試的方式確認是否含有有意添加的PFAS。所以可先詢問供應商是否有如下相關的測試數據可以證明。
(1) 測試包裝/產品或組件的總氟(TF)含量。如果結果低于100ppm并且符合質量控制標準,則該產品可能沒有故意添加PFAS,但是仍然需要和供應商確認PFAS是否有意添加、識別PFAS的無意來源、確定無機氟的來源(不是PFAS)。
(2) 產品或包裝的總氟(TF)或總有機氟(TOF)測試結果等于或大于100 ppm可能存在有意添加,需進一步確定PFAS是否已被有意添加。
(3) 關于PFAS的測試,指南中指出可以使用目標物PFAS測試、可萃取有機氟(EOF)、可吸附有機氟(AOF)、總可氧化前體(TOP)等測試方法中的一種或多方法結合測試PFAS。
2. 關于鄰苯
鄰苯二甲酸酯的測試建議使用SW 846 method 8270或EPA method 3541(對于包裝材料的適用性更強),同時也列舉了一些其它方法包括CPSC-CH-C1001-09.4等。指南同時列出了通常使用以上方法測試的部分鄰苯二甲酸酯的清單,如下:

需注意的是,TPCH指南文件并未指定合規監管的測試方法,指南中所列信息為在指南發布時TPCH可獲得的最佳信息,分析方法及總氟(TF)閾值后續也可能發生變化,關于《包裝有毒物質示范法》的執法由各州執行。
3. 關于包裝材料的產品制造商、品牌所有者和零售商的職責:
(1) 要求所有供應商在任何合同或投標技術條款中提供所有包裝材料及其組件的符合性證書。
(2) 詢問用于確定合規性的標準。
(3) 如果供應商的材料配方發生變化,需要更新信息。
(4) 根據你們的包裝供應鏈信息準備你們自己的符合性證書,并確定適當的授權簽署人。
(5) 通過與風險管理政策合作,無限期地保持記錄。
TPCH法規相關背景:
2021年2月,TPCH公布了新的包裝有毒物質示范法,新的法規新增了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質(PFAS)及鄰苯二甲酸酯兩類物質的管控要求,并禁止在包裝和其供應鏈故意使用這些物質。示范法中關于有害物質具體要求為:鉛、鎘、汞、六價鉻之和不得超過100ppm,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之和不得超過100ppm,不得有意添加(不得檢出)PFAS。
TPCH的成員州正在陸續依據示范法將PFAS和鄰苯納入本州關于包裝有毒物質的管控要求中,其他非成員州也在將PFAS納入本州立法中,最近更是有很多州已經禁止在食品包裝中使用PFAS類物質。
沃特建議:
新的指南發布后,沃特建議企業根據新版指南文件充分做好供應鏈的調查,當無法進行信息披露時,可結合測試手段進行有效的管控。
沃特具備TPCH《包裝有毒物質示范法》的全套測試能力,包括重金屬,鄰苯以及目標PFAS含量測試。沃特更是開發了行業領先的294項PFAS測試能力,輔以總氟(TF)篩查和總有機氟(TOF)篩查測試可多角度全方位為客戶提供定制化測試和解決方案,為企業產品順利進入美國市場保駕護航。
法規原文鏈接:
TPCH-Guidance-Document-for-2021-Model-Legislation-Update-Nov-2023.pdf (toxicsinpackaging.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