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重申認證生產企業資質條件的特別提醒
各有關獲證企業:
認證委托人向我中心提交《CCC 認證申請書》時,已經做出承諾“保證認證對象具備相關法定資質、資格且未列入國家信用信息嚴重失信主體相關名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于 2022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其第十一條規定:市場主體只能登記一個住所或者主要經營場所。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本地區實際情況,自行或者授權下級人民政府對住所或者主要經營場所作出更加便利市場主體從事經營活動的具體規定。目前,多數省份已出臺便利市場主體登記注冊的具體規定,企業違反《條例》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市場主體登記政策具體規定將可能面臨行政監管處罰,同時影響證書有效性的保持。為此,我中心發布重要提醒如下:
一、嚴格執行《條例》及各地區具體規定
各獲證企業應加強《條例》等政策法規文件的學習,并主動跟蹤最新文件精神,按要求向我中心提交或上傳有關證明文件。為方便企業了解各地有關規定,現將各地要求大致歸類如下:
(一)在登記機關轄區內增加經營場所的:一般要求在營業執照上加載經營場所地址,免于辦理分支機構登記;或者要求辦理經營場所備案或者申請設立分支機構;或者要求將多址信息記載于營業執照,同時通過國家和本市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進行多址信息公示等。
(二)在同一地級市內跨登記機關轄區增加經營場所的:一般要求申請設立分支機構;或者要求在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實際經營場所地址;或者要求在營業執照上登記多個經營場所等。
二、對已獲證存量生產企業的處理要求
(一)工廠檢查要求:2022 年 7 月 1 日后,檢查組對獲證企業實施監督檢查時,若發現企業實際生產地址不符合《條例》及各省市具體文件規定的,開具不符合項,整改期限一般不超過 40 個工作日;對于 2022 年 7 月 1 日前已完成初始、首次、擴類、監督檢查的企業,將在下次工廠檢查時進行驗證,如企業仍未整改符合上述要求的,開具不符合項,整改期限一般不超過 40個工作日。企業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整改的,由分中心暫停相關證書。
(二)存量證書涉及企業名稱或地址變更的處理要求:若生產企業通過設立分支機構,或者通過工廠搬遷才能符合《條例》及各省市具體文件規定的,企業應向我中心提出變更申請,中心各產品部和分中心將盡快實施認證流程,方便企業盡快獲證。
(三)各級認證監管部門向我中心通報企業實際生產地址不符合《條例》及各省市具體文件規定的,分中心將通知企業立即整改,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整改的,暫停有關證書;投訴舉報涉及此類情況的,根據調查情況進一步處理。
三、對未獲證全新生產企業的處理要求
(一)2022 年 7 月 1 日起,我中心在受理已獲證和未獲證全新生產企業提交的認證申請時,除要求企業提供常規資料外,應同時提供符合《條例》及各省市具體文件規定的證據材料,審核驗證通過后繼續實施認證流程;不能提供完整證據材料的,退回認證委托人予以補充。
(二)2022 年 7 月 1 日起,檢查組在執行未獲證全新企業工廠檢查任務前將核實生產廠實際地址是否符合《條例》及各省市具體文件規定,不符合規定的,檢查組將通知企業盡快整改并填報異常報分中心,暫不執行本次檢查任務。
特此提醒。
中國質量認證中心
2022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