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明尼蘇達州限制兒童產品和家具產品中的阻燃劑
2019年5月22日,明尼蘇達州州長簽署了HF 359法案(第47章,2019-2020),通過擴大產品和阻燃劑的范圍,加強明尼蘇達州法令《貿易法規:消費者保護》(第325F.071 章)對阻燃劑的限制要求。 該修正案新規定了以下豁免要求:
——存在聯邦可燃性標準的兒童產品,床墊,軟墊住宅家具或住宅紡織品;
——兒童產品,床墊,軟墊住宅家具或住宅紡織品或相關套管的電子元件;
——除泡沫之外的成人床墊的組件;
——包含鹵系阻燃劑的產品;
——用于縫合床墊部件的線或纖維。
法案要求適用于12歲以下兒童的產品,軟體住宅家具,床墊,家用紡織品四類產品中,有機鹵化阻燃劑含量不得超過1000ppm。該要求對制造商或批發商的生效日期為2021年7月1日;對零售商的生效日期為2022年7月1日。
英文來源:
https://www.revisor.mn.gov/bills/text.php?number=HF359&version=2&session=ls91&session_year=2019&session_number=0&format=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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