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解讀——歐盟制冷器具、冰淇淋機和制冰機的新標準即將強制生效
歐盟于近日在IEC 60335-2-24:2010/A1:2012和IEC 60335-2-24:2010/A2:2017的基礎上發布了制冷器具、冰淇淋機和制冰機的標準EN 60335-2-24:2010/A1:2017 和EN 60335-2-24:2010/A2:2019, 并將于2019-07-11強制生效。
新增內容主要如下:
- 更新火焰標識,明確可燃發泡材料名稱高度至少大于40mm;
- 明確了3-8歲小孩可以存放和提取食物,說明書里要求增加食物儲存及避免食品污染的內容;
-制冷劑自燃溫度調整,最常見的R600a自燃溫度限值從394度降低至360度;
-冰淇淋機和制冰機應有一個能斷開所有功能的可觸及開關;
-帶有滑軌裝置的冰箱應有停止裝置防止抽屜意外滑落;
-潤滑油脂須避免污染食品室;
-食品室材料新增了可清洗耐用等要求;
-內部水系統應自帶清洗系統或可以手動清洗;
-電機/壓縮機電容須為S2/S3等級或者金屬/陶瓷外殼;
-大于75cm²的可觸及熱絕緣材料和背部非金屬材料須滿足針焰測試或者V-0/V-1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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