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O符合性追溯標識GCTS使用修訂規則 及 G Marking證書有效性公告
海灣阿拉伯國家合作委員會標準化組織(GSO)于2018年8月31日發布了GSO符合性追溯標識(GCTS)的使用修訂規則。該修訂規則自公布之日起立即生效,并取代2016年的初始版本。
對于GSO兒童玩具和低壓電氣設備技術法規管制范圍內的產品,如:空調、冰箱、洗衣機、其他家用和廚房用具,以及插座等配線器材(如插座、拖線板等),GCTS標識必須體現在相關產品上。
對于受管制產品在標識方面的符合性驗證,會在相關貨物進口到海灣阿拉伯國家合作委員會成員國,以及在之后的市場監督流程中進行。
經修訂的新版GCTS文件中,大多數更改內容主要是為了對已有責任和要求提供清晰的解釋,以提高可讀性。
主要修訂內容如下:
· 第0章:定義、術語說明參考NP 01文件。
· 第2、3、4章:將證書和產品上的GCTS標識使用要求分列。
· 第3.2、5.2節:強調NB及證書的暫停、取消、終止的機制說明。
· 第4.2節:更新了產品上粘貼GCTS的使用方式(以下內容摘取自GSO - Rules for the Use of the GSO Conformity Tracking Symbol (GCTS) Rev. 1.0 (Date: 31-08-2018),具體要求請以GSO發布的使用規則為準)
· 4.2.1 GCTS標識應按照GSO的法規要求,粘貼在產品或銘牌上。
· 4.2.2 產品外包裝上也應粘貼GCTS標識。如果外包裝有多層,則每層都需粘貼GCTS標識以便監管機構識別。該要求適用于產品主體的外包裝,不適用于可能獨立包裝的附件。
· 4.2.3 如果因產品的性質而不可能或不能保證按照4.2.1的要求粘貼該標識,可以僅粘貼GC標識(G-mark logo)以及NB的ID號碼。
· 4.2.4 產品說明書上可自愿選擇添加GC標識(G-Mark logo) 或完整的GCTS標識。
目前GCC GSO直接采納IEC/BS/CISPR等標準作為GSO IEC/BS/CISPR標準使用,IEC/BS/CISPR的新標準頒布同時,對應的GSO IEC/BS/CISPR標準立即生效,新版標準頒布兩年后即自動成為GSO強制標準,之前的舊版標準同時失效:
按照GSO標準兩年過渡期的原則,如果證書的評估和標準更新未能在兩年的過渡期內完成,則將導致該證書在GSO的證書系統中被暫停/取消。
所有現有的G marking證書,如果不符合現行的標準要求(新版標準頒布兩年后即自動成為GSO強制標準,之前的舊版標準同時失效),都將在2019年3月31日之后在GSO的證書系統中被暫停/取消(詳細說明請見附件中的GSO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