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擬將3-苯亞甲基 樟腦列為高度關注物質
2018年1月29日,歐盟委員會通過WTO發布通報G/TBT/N/EU/537,擬將1,7,7-三甲基-3-(苯亞甲基)雙環[2,2,1]庚-2-酮(又稱3-苯亞甲基 樟腦)(EC號239-139-9,CAS號15087-24-8)列為高度關注物質。
根據歐洲議會和理事會的法規(EC)No 1907/2006(REACH法規)條款57(f),由于該物的內分泌干擾性質對環境的影響引發了相當程度的關注,因此歐盟委員會發布一份委員會決議草案,旨在把其列為高度關注物質。
通報評議截止日期為2018年3月30日。決議草案擬采用和擬生效日期為2018年4月25日。
(來源:http://www.gdtbt.gov.cn/noteshow.aspx?noteid=178434)
根據歐洲議會和理事會的法規(EC)No 1907/2006(REACH法規)條款57(f),由于該物的內分泌干擾性質對環境的影響引發了相當程度的關注,因此歐盟委員會發布一份委員會決議草案,旨在把其列為高度關注物質。
通報評議截止日期為2018年3月30日。決議草案擬采用和擬生效日期為2018年4月25日。
(來源:http://www.gdtbt.gov.cn/noteshow.aspx?noteid=178434)